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新春见闻)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成都1月19日电 题:台湾奶茶店店主:春节不打烊 续一杯“台湾味”
中新社记者 王鹏
腊月二十八一大早,台湾青年陈韵如来到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奶茶店,开始准备一天的食材。“今年春节我们不关店,就是要趁这段时间增加曝光。”制作茶冻的间隙,她向记者解释不回台过年的缘由。
今年31岁的陈韵如大学毕业后就来大陆闯荡,先后去过厦门、泉州、深圳、广州、桂林、南宁等多个城市。2019年,她看准大陆西南的发展机会,来成都创业。
“台湾青年要在大陆扎根,先要深度了解一个地方。”笑称“在社会上呛过水”的陈韵如,有着自己的“生意经”。她来成都后首站到访成都市规划馆,了解发展方向,“这是大陆很特别的一个地方,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划馆”。
作为世界美食之都,成都很重视餐饮服务业发展。看到这一点并考察市场后,陈韵如入驻亚台青(成都)海峡青年创业园,开创了台湾奶茶品牌“紫气茶来”。借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东风,她还将奶茶店开到了重庆。
进入奶茶行业,陈韵如有自己的底气——台湾奶茶行业发达,自己家在新北经营一家茶园。她将四川元素与台湾奶茶融合,原材料来自台湾,制作纯正的台湾风味手工奶茶,让成都人感受台湾饮食文化。
“他们的奶茶真的跟其他店不一样,在成都能喝到纯正的台湾味道,很开心。”捧着一杯“熊猫duai duai奶茶”,成都市民肖雨说,虽没去过台湾,但有机会一定会去,“到台北夜市尝小吃喝奶茶”。
记者注意到,许多来奶茶店的顾客,都会被这款“熊猫duai duai奶茶”吸引。陈韵如特意解释,“duai”是台湾发音,意为“Q弹”,这款奶茶将黑色茶冻做成大熊猫的模样,配上白色牛奶,“口感丰富,又有趣味”。
近年实体餐饮因新冠疫情受到冲击,陈韵如无奈关闭了重庆的店面,立足成都本地,在坚持中“活了下来”。自2022年12月大陆优化疫情防控政策后,生意越来越好。于是她决定,今年春节不回台湾与家人团聚,利用假期进一步推广品牌。
“台湾有句老话叫‘戏棚下站得久了就有你的位置’,意思是哪怕暂时没位置,但是你站久了,坐在你前面的人总会离开,就会轮到你。”陈韵如说,疫情期间,自己与合作伙伴一起磨合,积累经验,目标就是要“扎根坚持住”。
“虽然过去几年因为疫情没有赚很多钱,但我们能‘活’下来,就是最大的收获。”陈韵如坦言,能坚持下来并非靠一个人的努力,而是靠各方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在创业园的办公室只用交水电费、物业费,申办营业执照也有绿色通道,省了不少力”。
在成都开奶茶店这几年,每次回台湾,陈韵如都会向亲朋好友介绍大陆的真实情况。“通过我的奶茶生意,让大家了解真实的大陆。”在她看来,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有想法的台湾年轻人,去找到真正适合发展的市场。
离兔年春节仅剩两天,随着周边饮品店进入“放假模式”,陈韵如的奶茶店生意越来越好,她也越来越忙碌。她开玩笑说,“地球不爆炸,我们不放假,要让更多成都人在春节喝到台湾奶茶。”
“新年我要先把成都的生意‘稳起’,未来也一定会再回重庆。”陈韵如说,兔年她还有新计划,“将农产品跟餐饮结合,把我们的产品带到乡村,利用乡村振兴的机会,做一个农民参与的创业项目”。(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